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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劳务协作固定价比选公告(前枣项目)
发布时间:2016-06-24作者:来源: 点击:
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
桥梁施工劳务协作固定价比选公告
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4〕562号和川发改基础〔2015〕795号文件批准建设,由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比选人”)组织施工。为确保本项目保质、按期完工,比选人拟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确定桥梁施工(桥梁上、下部构造等分项工程施工)的劳务协作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施工劳务企业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
2.主要技术标准: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路基宽度23m。
3.工程范围
小平大道(枣山至港口段),桥梁约7座,长约1421.08m,分别是:张家湾大桥(左幅),中心桩号K15+616,长404m;张家湾大桥(右幅),中心桩号K15+592,长436m;二方沟大桥(左幅),中心桩号K18+445,长116m;二方沟大桥(右幅),中心桩号K18+438,长116m;吴家山大桥(左幅),中心桩号K19+704,长196m;吴家山大桥(右幅),中心桩号K19+712,长196m;猫儿沟大桥,中心桩号K20+375,桥梁全长136m;渡槽,中心桩号K28+500,全长45m;盘龙湾1号桥,中心桩号K31+587,桥梁全长246m;盘龙湾2号桥,中心桩号K31+940,桥梁全长246.08m。
港前大道(港口至前锋段),桥梁约7座,长约594.62m,分别是:伏岩村分离式立交桥,中心桩号K2+155,桥梁全长102.62m; 仁家河中桥,中心桩号K6+007,桥梁全长67.04m;梯子岩大桥,中心桩号K8+092,桥梁全长197.74m;铁龙滩中桥,中心桩号K9+198,桥梁全长40.04m;芦溪河1号桥(中桥),中心桩号K12+480,桥梁全长46.04m;芦溪河2号桥(中桥),中心桩号K14+435,长97.1m;芦溪河3号桥(中桥),中心桩号K15+287,桥梁全长44.04m。
4.建设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桥梁(上、下部结构)工程等施工劳务协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详见各工区《桥梁(上部结构)工程固定价清单》及《桥梁(下部结构)工程固定价清单》)。
5.建设工期:港前大道计划开工时间 2016 年7月1日,完工时间 2017年4月31日;小平大道计划开工时间2016 年10月1日,完工时间 2017年7月31日。
6.工区划分:该项目共分4个施工劳务协作工区,分别是:
第1工区:负责小平大道张家湾大桥、二方沟大桥、吴家山大桥、猫儿沟大桥等桥梁的T梁和箱梁制作、运输及安装和桥面系等工作。
第2工区:负责小平大道盘龙湾1号桥、盘龙湾2号桥,港前大道仁家河中桥、梯子岩大桥、铁龙滩中桥、芦溪河1号桥(中桥)、芦溪河2号桥(中桥)芦溪河3号桥(中桥)等桥梁的T梁和箱梁制作、运输及安装和桥面系等工作。
第3工区:负责小平大道渡槽整体施工及盘龙湾1号桥、盘龙湾2号桥的下部构造施工(45m+246m+246.08m,共计537.08m)。
第4工区:负责港前大道伏岩村分离式立交桥整体施工及仁家河中桥、梯子岩大桥、铁龙滩中桥、芦溪河1号桥(中桥)、芦溪河2号桥(中桥)、芦溪河3号桥(中桥)的下部构造施工(102.62m+67.04m+197.74m+40.04 m +46.04m +97.1m +44.04m,计594.62m)。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四川省省外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即 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有1个(含1个)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大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劳务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实力。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即 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或不良信用记录。
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且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次比选不分工区报名,且同一比选申请人只能参加一次随机抽签。
三、比选文件的取得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应于2016年 6月 25 日至2016年 6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部(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八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资料费600元):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会议时间,下同)为 2016年 7 月 1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市交通运输局网》及《广安交投集团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826-8902367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