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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采购招标公告(前枣项目)
发布时间:2016-08-26作者:来源: 点击:
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
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 〔2014〕562号、川发改基础〔2015〕795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补助部分,其余由广安市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石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港前大道及小平大道整合而成。港前大道起于前锋货运站,经新桥乡、代市镇、观塘镇,在广安经开区接小平大道,再经护安镇并在付家坝跨越渠江(大龙渠江特大桥)后,经大龙乡、崇望乡、彭家乡,最后到达枣山操场坝。实施路线全长约30.551km。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路基宽度23m。片石计划用量约 50000 m3,碎石计划用量约 627881 m3,石粉计划用量约143985m3,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工程实际用量为准。
2.2交货地点: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中河西片区主要范围为小平大道K14+662~K19+900段、K19+900~K25+140段等工区以及崇望梁场(小平大道K18+600)片石约10000m³、碎石约182979 m³、石粉约47995m³;河东片区主要范围为小平大道K27+400~K32+293段、港前大道K1+220~K5+972段、K5+972~K10+500段、K10+500~K16+400段等工区以及新桥梁场(港前大道K15+500)片石约40000m³、碎石约444902m³、石粉约95990 m³。
2.3供货周期:计划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除大龙渠江特大桥外)的石灰岩片石、碎石、石粉。
2.5质量要求:片石强度在30兆帕以上,片石、碎石及石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行业相关技术要求。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内具有石材生产或销售资格;
(2)2015年1月1 日至2016年6月30日销售石材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
(3)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广安本地纳税且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不在市场禁入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 00秒至2016年9 月 16日23时 59分 59 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sggzy.com),凭在系统注册的单位账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 15 时00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7 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广安市河堰路17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安市金安大道上段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 0826-8902367
招标代理机构: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广安市河堰路170号
联系人: 游先生
电 话: 18188321887
2016年 8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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