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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浆调节剂和增塑剂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11-30作者:来源: 点击: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宏旨预拌砂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砂浆调节剂和增塑剂采购(第二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ACG2021212(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砂浆调节剂和增塑剂采购(第二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价(最高限价):湿拌砂浆调节剂1500元/吨、增塑剂1240元/吨;干混砂浆外加剂11500元/吨。
注: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到场价,包含但不限于装卸、运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应符合质量规定。
三、采购内容及规模
根据采购人实际生产需求情况,保质保量供应调节剂和增塑剂,确保采购人生产顺利进行;通过本次磋商确定1家调节剂和增塑剂供应单位,湿拌砂浆调节剂和增塑剂预估总量约720吨、干混砂浆外加剂16吨,预估总金额约116万元,供货期限为1年。(此数量和金额为预估值,预估值仅供参考,若采购人实际用量少于或多于预估数量,不视为采购人违约,结算以实际供应量据实结算)。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ggzy.guang-an.gov.cn、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www.swuee.com/#/purchase/index、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http://ga.swuee.cn、广安交投集团官网、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即2018年10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增塑剂或调节剂销售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信誉要求:供应商近3年(即2018年10月1日至今)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且其主要负责人近10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报名、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1月30日09:00至2021年12月6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视其未成功报名。本项目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以上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相关票据将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出具。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7日10: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2月7日10:00-10:30(北京时间)。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宏旨预拌砂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6-2155573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26-2556066
电子邮件:52656799@qq.com
特别说明:
根据《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强化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疫指办发【2021】164号)要求,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广安地区之外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在进场开标时主动出示查验,未提供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不得进场。各投标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到交易活动现场,且不得安排有身体发热(体温≧37.3℃)等症状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或密切接触涉疫人员隔离期未满相关规定的人员参与项目开标活动。参与开标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服从防疫管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