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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桥梁防撞护栏塑钢型模板采购(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2作者:来源: 点击: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桥梁防撞护栏塑钢型模板(第二次)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桥梁防撞护栏塑钢型模板采购(第二次)。
(三)项目简况:国道 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广安区枣山镇广武东路与建民东路平交口,沿原路改建,经齐福乡、普安镇、白坪乡至武胜县,利用已建成的武胜县城北环线过境后在桃园村附近接回原路,再沿原路改建,经万善镇,止于宝箴塞乡,接既有国道 350线。项目路线全长约 55.8 公里 (K0+000-K55+791.059),其中原路改建约 45.1 公里,完全利用城北环线段约10.7 里,另设置武胜连接线约2.3 公里 (LK0+000-LK2+253.484)。主线和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 23.5 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武胜县扶手村至金乐村约 4 公里路段,受基本农田预留走廊宽度限制,路基宽度为 20.5米),汽车荷载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供应期限:暂定7个日历天,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供应地点:国道 350 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控制价
1.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单价为712元/米,控制总价为¥99680元,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详见报价表(附件一)。
2.控制价包含货物、配件、辅材、包装、模板设计、模板加工制作、出库、劳务费、管理费、装车、运输、安全、保险、税金、合理利润、资金占用费、验收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七)支付结算
1.计量方式:按收货时双方签字确认的合格数量进行计量。
2.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款的40%,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选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和采购人认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3.付款方式: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批后,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选单位账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经营户(报价单位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报价;报价单位为个体经营户的,应当由其经营者报价,不允许委托代理)。
(二)信誉要求:报价单位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质量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达到本项目设计图纸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的合格要求;
2.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
(二)具体要求:桥梁防撞护栏塑钢型模板每5米一道沉降缝,含4道封端及附属配件,内模底端竖向长度为22.5cm。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实行一次性报价。报价单位按报价表(附件1)要求填写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报价资料审查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按最终有效报价(含税)由低至高排序推荐本次采购的中选候选人(1-3名),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单价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若全部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资格的,则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八、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6日09时30分。
(二)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递交。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广安交投集团912办公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现场报价,报价资料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封面处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2.网络递交:报价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扫描在一个PDF文档内)传至QQ邮箱1518432117@qq.com。报价邮件请备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三)报价资料:
1.报价表(详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2);
3.承诺函(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3);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个体经营户可由经营者签字并捺印。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六)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九、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发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0826-2355735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