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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镀锌焊管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作者:来源: 点击: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镀锌焊管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镀锌焊管采购
(三)项目简况: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东邻小平故里路,南邻水库路,北侧紧邻邓小平故里景区南门,西侧为山丘,本项目为新建生态、旅游停车场,含铺装、绿化、亮化及附属设施,车位共计790个,总投资约5000万元。
(四)供应期限:暂定3个月,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供应地点: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控制价
1.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总价为144144元,控制单价、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详见报价表(附件一)。
2.控制价为到场价,包含货物、配件、辅材、包装、加工制作、出库、劳务费、管理费、装车、运输、安全、保险、税金(不含增值税)、合理利润、资金占用费、验收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七)支付结算
1.计量方式:按收货时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合格数量进行计量。
2.支付方式:实行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上月已供合格货款的97%(含增值税),剩余3%(含增值税)在全部采购供货完成且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后支付。支付前,中选单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和采购人认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批后,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选单位账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信誉要求:报价单位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质量要求
1.所供镀锌焊管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
2.所供产品负差应在国家允许范围;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实行一次性报价(下浮比例)。报价单位按报价表(附件1)要求填写下浮比例,各材料单价在控制价基础上按同一比例下浮,即各材料中选单价=控制价x(1-下浮比例)。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同时下浮比例须为正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五、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1000元。
(二)缴纳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报价保证金。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现场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担保。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单位: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号:51001748636059333666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5%。
3.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
4.履约担保的退还:全部供货任务完成且完善相关手续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报价资料审查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按最终有效报价(下浮比例)由大至小排序推荐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下浮比例)相同,则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单价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若全部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资格的,则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十、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2日15时00分。
(二)递交方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广安交投集团9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现场报价,报价资料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封面处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报价资料:
1.报价表(详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2);
3.承诺函(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3);
4.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六)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十一、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发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0826-2355735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