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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彩色环氧树脂抗滑薄层施工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作者:来源: 点击: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彩色环氧树脂抗滑薄层施工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彩色环氧树脂抗滑薄层施工。
(二)项目简况: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广安市(经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广安区枣山镇广武东路 (S304) 与建民东路平交口,由东向西沿原省道304布线,在黄山村附近下穿巴广渝高速(G85 银昆高速),继续沿原省道304布线,经齐福乡、普安镇,在普安镇下穿S18遂广高速,而后经白坪乡至武胜县大石坝村,路线沿武胜县城北环线布线(完全利用已建成的武胜县城北环线),在桃园村附近接回省道304, 继续沿省道304往西布线升级改造,而后经黑水塘村、万善镇,在万善镇与G212 平交后上跨兰渝铁路,路线止点位于宝箴塞路与国道350平交口,主线方案路线全长55.8公里,其中老路拓宽改建45.1公里,利用武胜北环线10.7公里。本项目共设置1条连接线,位于武胜县,为连接本项目与武胜县城区而设。起于武胜县大石坝村绕城线平交口,沿既有国道350加宽改建,止于永兴大道平交口,L连接线路线全长2.254公里。
(三)施工期限:暂定3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计至本项目完工止(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四)交付地点: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工作内容:材料装运、基层打磨处理、底涂层粘接材料、撒布彩色骨料、封层防护等工作内容。
(六)供货数量及控制价
1.本项目控制单价、计划采购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报价表附件1,图纸详见附件6。
2.控制价为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劳务费、机械费、辅助材料及配件费、水电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规费、利润、税金(不含增值税)、环保费、安全费、文明施工费、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措施费、动力费用(燃油等)、材料、设备二次倒运费用、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建设单位、监理等检查引起的停工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甲供材料、周转料、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管理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中选人配合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工程量清单中中选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注:本项目单价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七)计量及支付
1.计量方式: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以中选人在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
2. 支付方式:中选人承包范围内彩色环氧树脂抗滑薄层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含增值税税额);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含增值税税额);剩余3%(含增值税税额)作为质量保证金。支付前,中选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和采购人认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批后,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选单位账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信誉要求:报价单位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万元的环氧抗滑薄层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应不低于6万元的结算发票复印件)。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踏勘现场
由各潜在报价单位自行组织踏勘,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各潜在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实行一次性金额报价。报价单位按报价表(附件1)要求填写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其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 1600元。
(二)缴纳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报价保证金。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现场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担保。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单位: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户:51001748636059333666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5%。
3.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4.履约担保的退还:若为现金担保的,完成全部施工任务,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后1个月内退还。
七、报价资料审查
询价小组先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若有)、业绩证明材料、承诺函等资料,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按有效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推荐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1-3名),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询价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单价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若全部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资格的,则重新开展询价工作。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十、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00分。
(二)递交方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广安交投集团9楼会议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现场报价。报价资料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封面处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报价资料:
1.报价表(详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报价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详见附件2);
3.报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承诺函(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3);
6.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报价资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六)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询价。
十一、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发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0826-2355735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