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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峡旅游景区戏水运营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作者:来源: 点击:
为盘活黑龙峡闲置河道资源,满足川渝周边消费群体及亲子戏水需求。拟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对戏水项目进行项目植入、运营管理等。实现景区以水带玩、以玩促吃、以商养园、盘活闲置资源,为下步整体项目升级做好基础。招商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商范围和业态
(一)招商范围:黑龙峡旅游景区(红岩服务驿站(中站)—杨家河服务驿站(下站)段)的戏水项目打造及商业运营,具体招商地点范围详见附件清单。
(二)招商业态:红岩服务驿站(中站)以休闲轻食饮吧及亲子休憩为主。红岩服务驿站(中站)—杨家河服务驿站(下站)以植入溯溪项目为主。杨家河服务驿站(下站配套亲子清凉戏水游乐及餐饮配套。
二、招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
(二)具备相关的文旅类运营及投资项目案例。
三、招商方式
中选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黑龙峡旅游景区戏水运营项目协议》,合同存续期间,双方按照基础保底费用及约定
分成方式和分成比例进行收入分成。
四、招商合作事项
(一)招商合作期限:两个经营年度(以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底为1个经营年度,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为1个经营年度)。
(二)双方负责范围:招商方负责场地及业态规划、水电配套、游步道维护、票务及财务收入分配。合作方负责除此以外的项目打造、人员及设备设施等运营投入、现场服务、日常安全管理及救援、交通接驳、项目商业保险(含游客意外险)等与项目经营有关的一切事项。
(三)经营收入分配:所有营业收入均进入招商方财务账户。招商方与合作方按营收分成,招商方每个经营年度分成收入不低于合作方在意向报价表中承诺的保底收入(注:合作方填报报价的保底收入不得低于30万元)。每月按招商方20%:合作方80%进行营收分成,在每个经营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进行汇算,若招商方在该经营年度按上述分成收入不足合作方承诺给招商方的保底收入,合作方应予以补足,招商方有权从收入账户中直接结算划转补足。
(四)运营及业态布置要求:合作方需按照招商方批复
的业态规划方案,实施项目投资运营;如需对业态进行调
整或新增的,须报招商方批复后方可实施。
(五)招商保证金:参与招商并报名的企业需在提交业态方案的同时向招商方指定账号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中选合作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企业的保证金由招商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
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广安市黑龙峡文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5105017474700000064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蓥支行
(六)违约约定:中选合作方如未按约定进行相关业态投资建设的,招商方将全额没收保证金并追究合作方违约责任,如造成招商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五、报名及确定合作方流程
(一)公告发布:在广安交旅集团官网上发布招商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20日止,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若报名期间无人报名,则相应顺延3个日历天,直至满足不少于1家意向合作方报名。意向企业需填报《意向企业报名表(含报价)》(附件1)并加盖公章,网络报名的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87259506@qq.com),现场报名的递交到广安市广高新城A栋12楼1201办公室,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联系人:毛先生,联系电话:13541547987)
(三)方案提交:报名结束之日起5日内,意向企业提交业态及运营方案、支付招商保证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选取合作方:由招商方对报名意向企业的业态及运营方案、报价进行综合评估,若符合本项目业态及运营要求,按报价的保底收入由高到低确定合作方(如只有一家意向企业报名且满足各项招商条件,可确定为可合作方),并公示后签订合作协议书,合作方按方案逐步实施运营。
六、其他事项
(一)在运营期内建设的相关设施设备在协议解除或协议期满后,若未续期,归招商方所有。
(二)履约保证金10万,不足部分在签订协议前由合作方补齐。若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许可,擅自改变业态或擅自引入第三方经营,未办理经营所需的的相关许可资质证件,私自更改收款账户、无故停业、瞒报营业收入等违约情况,招商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合作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与其他相关方的债务,及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环保责任,均由其自行负责。
(四)因政策及天气环境、自然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
致无法正常运营的,招商方不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
损失。
(五)若合作方在运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及产生其他舆论风险,且处置不当,给招商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招商方有权要求合作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
(六)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企业报名后不得更换主体,不得私自转让招商合作资格。
(七)合作期满,若经招商方评估运营质量良好,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作期限。
(八)意向合作方应知悉,因招商方内部管理权限划分调整,招商方后续有权要求合作方与招商方委托的第三方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合作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提出额外条件。
(九)意向合作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招商地点范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周边环境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即视为已完全知晓并认可项目所有情况及招商公告内容,不得在后续合作中以不了解项目情况为由提出异议或要求调整招商条件。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商方所有,若有调整,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招商方:广安市黑龙峡文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